职能介绍

校党委组织部、党校是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校党委的指示,拟订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工作;规范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等工作。

3.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相应的教育、培养、考察、审批工作;完成党内统计、干部统计等工作。

4.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5.负责全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察、考核、管理等工作;加强全校中层班子、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优秀干部的输送、交流及挂职、扶贫、支教的选派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6.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做好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党员的培训及轮训工作,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7.协助做好全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相关人员的政审工作。

8.负责全校内设机构及五至八级管理岗位管理。

9.根据党管人才原则,协助校党委制定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努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组织科

1.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学校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制订学校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对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5.负责拟定全校党员组织生活计划,抓好检查落实。

6.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创先争优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创建党建特色活动,打造学校党建品牌。

8.负责学校党员信息管理、党内统计、党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科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3.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5.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及五至八级管理岗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级以上干部的材料整理、归档。

7.负责协助做好全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科

1.按照“党管人才”原则,牵头组织对学校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了解掌握全校各类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状况,联系优秀专家和优秀专业人才,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和协调加强对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并做好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3.组织协调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和措施。

4.负责组织各类人才的推荐评选工作,审核上报材料。

5.协助领导指导各学院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督促检查人才工作和人才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6.做好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及津贴申报,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

7.协助部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

1.负责部内有关文件材料的草拟、收发、报送、登记、批办、归档等公文处理工作。

2.安排处理会务,作好会前准备、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工作。

3.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作好记录工作。

4.协助部领导搞好部内规范和制度建设。

5.协助部领导做好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党建网和党建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

7.负责对外联络与宣传,编印《组工信息》。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