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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建议方式公告

2014年03月11日 09:25 群众路线办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按照坚持开门搞活动要求,结合《贵州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的安排,现将校级领导班子及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听取意见建议的方式予以公告。

一、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

组织召开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外人士代表(含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教辅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12个座谈会。

二、接待来访

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抽出一天负责接待师生员工来访。同时,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校督导组负责做好日常来信来访工作。

三、意见箱

在学校宝山校区第九教学楼门口左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旁)设置意见箱。

四、网上信箱

一是学校主页开通的校长书记信箱;二是学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上意见建议信箱。上网点击对应链接即可提交意见建议。

五、专线电话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电话:0851-6728971;地点:学校宝山校区第九教学楼9107教室。

六、问卷调查

在师生中发放一定数量的问卷,进一步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七、个别访谈

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走访等形式,进行个别访谈,重点听取困难多矛盾突出和分管单位(部门)的意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相互间征求意见的工作,由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进行。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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