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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4年07月10日 22:00 活动办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以下简称“双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要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央、省委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赵克志书记指导息烽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进一步了解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党员认为“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师生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

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

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

(三)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

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教师和学生党支部以及师生党员要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教风学风正不正、服务师生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机关教辅服务部门党支部和党员要针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

各党支部及其书记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师生公示。对照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支委会每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党组织点明的问题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作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二、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通报有关情况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二)明确评议的主要内容

1.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情况;

(2)坚持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3)党支部按时换届,支部委员团结和谐、廉洁自律情况;

(4)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5)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6)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每一位党员要围绕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认真评议。

(1)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学校五项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

(2)普通教职工党员要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议;

(3)学生党员要重点围绕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提高学习成效,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开展评议的具体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1.民主评议党支部

(1)党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按照评议内容对近年来,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参照评议内容确定自我评价等次。

(2)党员评议。召开党支部大会,根据党支部自评和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组织党员对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

(3)民主测评。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议内容,按照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组织群众对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确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评议情况、党支部自评情况和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确定各党支部的民主评议等次。

2.民主评议党员

(1)个人自评。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个人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确定自我评价等次。

(2)党员互评。召开党支部大会,根据党员自评和该党员实际表现,在党员之间相互开展民主评议。

(3)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情况由党支部掌握。

(4)组织确定。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相互评议、党员自我评价情况和党员的实际表现,提出对党员民主评议的等次,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中层以上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不参加民主测评。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结合实际,自行作出安排。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到流入地党组织或回原单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校督导组要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至少参加所督导的教学单位的一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抓好有关工作,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二)严格执行“双评制”(即党员评议和群众代表测评)。党员评议是党支部内部党员相互评议,群众测评是各党支部所在单位非党员师生对党员的测评。各党支部所在单位非党员师生人数在15人以内的,全体参加;非党员师生人数超过15人的,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少于15人的数量确定参加人数,具体数量由各支部自行掌握。对于本单位非党员人数达不到15人的机关教辅部门党支部,由机关党委统一从服务对象中组织师生代表进行测评,并将测评情况反馈各相关党支部。对民主评议中师生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核查并进行整改。

(三)切实抓好“两个结合”。与开展“优作风强服务,凝心聚力促跨越”主题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将评选出来的“优秀”等次的党支部、“好”等次的党员作为“五型”、“五化”基层党组织,“五先”、“五优”先进个人评选和推荐的重要依据。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相结合,按照巩固先进、推进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不达标”率在20%以上的党支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集中整顿,限期改进;对“一般”和“差”合计在45%以上或“差”在30%以上的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谈话教育后,仍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进行相关处理前,应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

(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双评”工作应于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相关资料(含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附件1-4等)及时分类归档备查。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样稿见附件5),于9月19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支部登记表

2.贵州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支部评价表

3.贵州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贵州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5.贵州师范大学XXX(单位名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总体情况报告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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