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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五项规定》实施细则

2014年03月06日 10:47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五项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要改进工作方法,兴务实高效之风

1.完善联系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学院(教学部),联系高层次人才、离退休老同志和党外人士代表制度;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联系学科(教研室)、学生班级和学生党支部及支部共建等制度。

2.确保政令畅通。上级来文或学校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学院)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间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复,无明确时间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复,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及时说明情况。上级领导、学校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承办部门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并报告,一般性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在15日内办结并报告,情况复杂的应在20日内办结并报告。

3.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度及相关制度;服务窗口部门要热情接待师生员工和群众来访,对符合要求的事项,坚持日清月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4.热情服务师生。力戒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倡导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个让座、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的“五个一”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5.深入师生调研、慰问。校领导和机关干部每年到教学科研一线调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天,多进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实习基地,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工会要关心、慰问生活困难的师生员工,坚持贵在平时、注重常态和既重物质又重精神的原则,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6.严格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对擅自改变作息时间、影响工作开展的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切实精简会议活动,有效改进会风

7.精简会议数量。坚持合、并、减、短、精的原则,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大型会议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部门组织召开的全校性会议需报学校办公室统筹。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通过书面交流、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解决问题或能发文安排部署的,一律不开会;准备不充分、主题不明确、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开;对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开会部署;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可合并套开或接续召开。

8.控制会议规格。从严控制以学校名义召开会议,能由部门、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以及各类联席会议,不以学校名义召开。

9.控制会议时间。精简会议流程,坚持开短会、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除学校“两代会”以外,各类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天;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一般不超过3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学校重要会议,校领导讲话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一般会议,校领导讲话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个人发言控制在10分钟以内;能印发书面材料的不再进行交流发言,会议、讲话材料已印发或挂网的,会上不再照读全文,只讲其摘要。

10.改进会议形式。提倡召开现场办公会和座谈会,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陪会现象。

11.抓好会议落实。除必需的务虚会议,其他会议要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对拟开展工作或完成任务列出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制作会议督办单,对照会议纪要或督办单进行定期督查,加大督办力度。

12.切实精简活动。要严格活动报批制度,精简活动数量,压缩活动经费,切实精简考核、检查、评比、表彰等活动;大力推行集中、综合考核方式,学校对学院(部门)的年度工作实行一次性集中考评;日常工作以平时抽查、暗访为主,切实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推动力;要注重活动实效,严格控制活动时间;要严格控制参加范围,不追求活动现场花样新、人数多、规模大;各类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不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类庆典或其他商业活动,减轻基层负担。

三、大力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13.精简文件简报。印发的文件、简报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以部门文件下发的不提升到学校层面文件下发,一般事务性的会议通知不发文件,确需发文的全校性会议通知,一般以学校办公室文件下发。文件、简报内容要做到表述准确,文字简练,文体选择适当,行文严谨规范。认真清理简报,大力压缩简报种类和数量,严格控制学院(部门)内部简报及其期数和发放范围,一般只发相应的对口部门,不得乱发、滥发。简报要短而精,并尽量办在学院(部门)网站上。

14.切实转变文风。倡导“短实新”文风,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言简意赅;提倡发短文、讲短话,严格控制文稿篇幅,重大会议的工作报告和主题讲话稿一般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一般性材料、讲话稿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

15.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电子校务平台,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之风

16.坚持接待原则。公务接待要本着对口、对等的原则,原则上在学校食堂和招待所安排食宿。

17.控制陪同人数。严格规范、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陪同人数,原则上陪同人数不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二。

18.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除特殊接待外,午餐一律不上白酒;非重要接待,一律不提供名贵烟酒,确因工作需要的,需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19.控制接待范围。来校进行校级公务活动、校际交流活动、校级办学协作以及其它校级活动的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学院(部门)有接待经费的,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原则上不得上升为学校层面;无接待经费部门的接待,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20.规范接待程序。学校接待统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无接待经费部门的接待,需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接待单》(以下简称《接待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接待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安排接待。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接待单》,必须电话与学校办公室联系,并经分管领导同意,于事后三日内补齐手续。不履行手续者,费用不予报销。接待工作结束后凭《接待单》及发票及时到学校计财处报销。无《接待单》的接待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21.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购车、换车,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严禁公车私用,继续推行公务用车车辆返程后入库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降低维修费用;加强车辆监督,车辆使用实行统一派遣,杜绝“人情车”、“关系车”,切实降低车辆运行费用。

22.坚持厉行节约。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香烟、鲜花、水果,不发放礼品、不配发文具、不制作背景板;一般会议不张贴悬挂布标横幅,可用LED显示屏或数字幻灯投影代替;校内会议一般不得发放会议费、咨询费等;坚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节约办公用品;杜绝办公场所装修中的奢侈浪费行为;实行名贵烟酒使用登记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在加快学校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上。

23.规范出访活动。公款出国(境)学习考察须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国家。

24.规范学习考察。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规模,合理安排外出人数和次数,防止重复考察或变相“搭车”外出旅游。确有必要并经批准外出学习考察的,应以小团组、短时间为主。

五、坚持廉政准则,惩治不良之风

25.坚持廉政准则。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26.坚持廉洁自律。在设备、物资采购的考察、询价中,切实遵守“三不”纪律:不接受被考察厂家吃请、送礼;不单独私下与被考察厂家接触;不向被考察厂家作出承诺或间接暗示。

27.惩治不良之风。坚决惩治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购物、看娱乐性节目等行为;坚决查处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入高消费场所、公款支付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费用等行为;坚决查处用公款赌博、聚众赌博或参与聚众赌博行为;坚决查处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和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

六、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28.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校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为全校师生员工作出示范,树立标杆。

29.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要牵头、联合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计财处、审计处要对各学院(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加强审查;各有关部门要教育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狠抓落实。

30.严肃追究责任。对没有遵守“五项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要督促其认真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3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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