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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一)

2014年04月30日 21:34 贵州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下发了《关于抓好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的通知)(校群组发〔2014〕8号),对在活动中征求到的188条意见建议(其中需解释说明的44条、立整立改的36条、近期整改的56条、中长期整改的52条)的整改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整改的责任校领导、责任部门、部门责任人及时限等。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狠抓落实。现将需要解释说明问题的部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1.关于学校教育服务中心收费太贵的问题。

学校教育服务中心属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单位。近年来由于人工、水、电、气、油和菜等物价上涨诸多原因,加上规模相对较大,运营成本相比一般小餐馆略高,饭菜价格也就要相对高一些。今后,我们将在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的基础上,继续贯彻集约化经营,并尽一切可能控制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营,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感谢广大教职工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责任单位:后勤服务集团)

2.关于乘车不方便,不要让老师上了七八节课还要在交通车上站着回家的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调研,统筹考虑上课教师时段分布、人数、交通车座位数等,合理调整安排交通车,努力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待条件成熟时,我们还将借鉴兄弟院校的好经验,凭校园一卡通乘坐交通车,尽量保证每一位教师都有座位。(责任单位:教务处、后勤服务集团)

3.关于“感觉学校有点封闭,与外界接触少,应多增加实践课;多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加强师范生的基础教育技能培养,提高教学技能”的问题。

根据社会需要和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学校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1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加大了对实践教学的力度,对师范生教学技能课程及考核标准也有了新的明确规定。今后将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责任单位:教务处)

4.关于希望学校解决教师子女入学的问题。

高校招生是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学校花溪校区已经启动“幼小初高”项目,待建成后,可更加方便学校教职工子女入学。在过渡期间,子女入学有困难,学校将尽力帮助反映、协调解决。(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人事处、后勤服务集团)

5.关于希望能恢复师大附小,以便更好解决原教师安置的问题。

学校已经在花溪校区启动了“幼小初高”建设项目,待项目建成后,在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时,欢迎原师大子弟小学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应聘。(责任单位:人事处)

6.关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原来推行过,现在毫无音讯”的问题。

我们将认真总结学科带头人和首席专家队伍选拔管理工作的经验,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报学校研究同意后执行。(责任单位:人事处)

7.关于学校偏重教学部门,对于业务性很强的教辅部门能否考虑职称、待遇的问题。

根据上级对高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要求,结合实际,学校已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在教辅部门设置了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评聘。(责任单位:人事处)

8.关于提高工会兼职干部、学科主任等待遇,统一标准的问题。

学校对工会兼职干部、学科主任的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为充分体现工会兼职干部、学科主任的工作量,学校在《教师岗位职责》、《教学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等文件中已作了相关规定,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学院、教学部)

9.关于“对学院班子考核不接地气,提了很多书面意见没有用”的问题。

2013年度《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经过了几上几下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多数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我们将在2013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不断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责任单位:组织部)

10.关于“教代会测评机关教辅部门中层班子不要出来走秀,测评前代表可以通过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的问题。

在教代会期间,安排非教学单位中层干部与代表见面,是应代表的要求,为增进代表对非教学单位中层干部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测评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而采取的一条措施。在今后的述职测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程序,积极创造条件,让测评主体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和熟悉非教学单位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情况。(责任单位:组织部)

11.关于“中层班子评价时党委、行政分开评价,制度不科学、不合理,应统一考虑”的问题。

2013年度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采取了述职测评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2013年实绩考核中,充分吸纳了大家的意见,教学单位采取党政班子统一考核的方式。(责任单位:组织部)

12.关于在学校入党太难的问题。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性质、党员条件等都有明确规定。党组织的“大门”是永远向信念坚定、思想纯洁、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敞开的,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就能实现自己的理想追求。(责任单位:组织部)

13.关于“学校两代会述职报告的挂网可以提早1个月,以便代表审阅”的问题。

根据学校安排,教代会于每年春季学期第二周举行,如果提前一个月将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述职报告挂网,时值寒假,代表审阅不方便。我们将根据本建议进一步优化程序,更好地方便代表审阅述职报告。(责任单位:组织部)

14.关于“新建办是临时机构,大家都担忧临时机构撤离后去向,希望能妥善安排好”的问题。

新建办在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阶段作出了贡献,新建办的同志多数是从各单位抽调的骨干人员,在完成花溪校区建设任务后,学校会按相关规定对新建办人员进行妥善安排。请大家消除顾虑,安心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

15.关于对获得优秀的班子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建立符合实际奖惩制度的问题。

2013年学校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方案中,已初步建立了班子和个人考核的奖惩制度:中层班子考核结果按教学单位、机关教辅部门,分别择优评选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进行奖励;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个人,学校按规定给予奖励;干部个人考核的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核不合格的班子和个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责任单位:组织部)

16.关于“目前学校的研究机构基本属于‘自生自灭型’从行政干部到科研人员都没有专职,工作无法开展,与绩效考核不匹配”的问题。

为了加强学校科研机构平台的建设,激发科研机构平台的创造力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学校制定了《贵州师范大学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充分整合资源,自主设立科研机构平台,实行项目化管理。对符合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研平台的,学校会按有关要求配备编制和人员。(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17.关于“按学校干部政策要求只干两届,但是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没有适合人选的话建议多干,延长时间”和“建议组织部对干部的管理切实做到八年一换,杜绝腐败根源”的问题。

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责任单位:组织部)

18.关于加强宿舍管理,成立学生护校队,加强晚上巡逻的问题。

根据教职工生意见建议,学校曾成立过学生护校队,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巡逻学生人身安全隐患,考虑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就取消了学生护校队。为加强宿舍管理和校园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进一步加大了校园夜间巡逻和学生宿舍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在校园的安全。(责任单位:保卫处)

19.关于“美术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上是艺术学专业,在很多招考中会因专业原因而没有资格报名,希望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多考虑”的问题。

教育部对毕业证书专业名称的界定有严格规定。2011年以前我校均按“艺术学”二级学科(学科代码为050401)分别由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按不同方向进行招生,因此2011年及之前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上专业只能是“艺术学”;2012年开始,我校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理论”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1301)进行招生,该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将改为“艺术学理论”。(责任单位:研究生院)

20.关于建议成立白云校区置换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

根据省政府要求,学校高度重视白云校区置换工作,学校党委于2013年研究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2014年4月21日又下发了《贵州师范大学关于成立校区土地规划调整及置换工作小组的通知》(校发〔2014〕20号),成立了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资处,具体负责做好校区土地规划调整及置换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21.关于花溪校区尚未建好的楼层应该考虑修建地下停车场的问题。

根据师生员工的建议,学校已经在花溪校区二、三期工程建设中充分考虑了停车场扩建问题,停车容量将从原规划的310辆扩展到4600辆,届时将可满足学校全体教职工和部分学生的停车需求。(责任单位: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22.关于“新校区再建一个音乐厅,这是典型的铺张浪费”的问题。

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在花溪校区音乐学院设计方案中,将只在四楼设计建设容纳250人的教学演播厅,功能定位为重点满足教学实践需求,不再建与宝山校区功能相似的音乐厅。宝山校区国际音乐厅仍将发挥应有的作用。(责任单位: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23.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证难,教育学、心理学在教科院,学科教材教法在其他学院,因相互协调少,使学生考核通过很难,能不能整合一些力量完成这个事情的问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证申报过程中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已于2014年4月结束,今后我省将不再自行组织上述两个科目的考试。2014年4月起学生(含师范生)如需申请教师资格证,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科:根据工作职能,前两科由教务处牵头、教育科学学院负责实施,后一科由各学院负责实施。(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24.关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建议学校成立督查小组,督查招生工作”的问题。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阳光招生”。运动训练专业的专业测试、文化考试,录取原则及程序、名单的确定等,学校纪检监察都进行了全程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监察室)

25.关于“纪委工作量很大,有些非常小的事是否可以不参与,建议学校合理分工”的问题。

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进一步按照职责定位,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反腐主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责任单位:纪委)

26.关于纪委上级部门发文较多且重复的问题。

我们将积极向上级纪委反映、呼吁,希望进一步精简文件,同时结合学校实际,能不转发的尽量不转发,能合并转发的尽量合并,减少转发文件数量,尽量减少发文和避免重复发文。(责任单位:纪委)

27.关于“统战部工作经费一年二三十万,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

2013年统战工作经费包括三部分:一是获批贵州省统战理论研究(贵州师范大学)基地(与贵州中泉电气集团合作共建),贵州中泉电气集团赞助基地研究经费10万元(扣除税款后为9.43万元),学校按规定配套5万元;二是统战部办公经费0.48万元;三是统一战线(各民主党派和统战群团)业务经费22万元。全年总计:36.91万元。2013年统战经费实际支出:337134.91元。今后,我们将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统战部、 计划财务处)

28.关于“全校2014年行政单位运转经费预算1700多万,过高”的问题。

学校行政单位2014年预算的1700多万运转经费,包括了行政单位的办公经费、业务经费和学校层面公共行政运转经费。学校对行政单位的办公经费是严格控制的,重点是保证学校层面公共运转的基本需要(如新校区建设工作费250万,招生就业费122万,军训费110万,教学督导经费及出版基金、试卷费等110万,防火防盗费40万、报刊费35万……等)。2014年的预算比2013年同口径减少了13%,但因下半年学校整体搬迁花溪校区,势必还会带来行政运行成本的上升。(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29.关于“学校抽走学院的剩余经费(学院创收),打破了学院原有的计划。其他学校鼓励学院创收,进行财务再分配,分享给非创收单位,学校可以借鉴”的问题。

学校一直鼓励学院积极办学创收,学校按规定提取的部分已经纳入了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留存给学院的部分,学院仍按原有规定正常使用。各学院截至2011年底未使用完的人员经费,经申请可转为本单位的公用经费使用。(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感谢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大家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贵州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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