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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废止、修改、建立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26日 18:01 活动办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加强制度创新,构建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着力从制度上建立健全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是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服务师生水平的重要保障。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为切实做好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废止、修改、建立(以下简称“废改立”)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现有制度的梳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章程》编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现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已建立了哪些制度、哪些制度是可以保留并继续执行的、哪些是不合适宜需要废止的、哪些制度需要进行修订完善的、需要建立哪些新的制度等情况,分门别类地进行认真分析、归类清理,做到家底清楚、心中有数。

二、认真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对需要继续保留或已不合时宜需近期废止的制度,属学校层面的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行文保留或废止;属于单位、部门内部的制度,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程序及时废止。对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实施的,要制定修订方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需要新建的制度,要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合法合规、务实管用的要求,抓紧开展制定工作,确保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三、认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登记表》。根据梳理的情况,分别按需保留的制度、需废止的制度、需修订完善的制度、需新建立的制度四类,将清理情况认真准确地填入《贵州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登记表》,报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切实加强对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要坚持依法治校的基本方略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要求,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上下衔接、务实管用的原则,提高学校管理服务制度化水平。要在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突出反对“四风”,建立完善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督导组要加强对制度“废改立”的督促指导,制度“废改立”情况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向师生公布。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情况登记表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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