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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人才培养质量调研

2014年05月14日 09:00 法学院党委 点击:[]

5月12日,法学院党委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才培养质量调研,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调研座谈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丹、组织人事处处长陈永兴、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院长潘弘、副院长文永辉、法学院部分教师和研究生代表以及省高院各相关庭、室一线法官参与座谈会。会议由李丹主持。

会上,李丹对法学院师生的到来表示感谢,就加强司法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并表示从各个方面支持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

潘弘就省高院对法学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了本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调研的目的:一是开展第一届法学专业研究生到实务部门实习;二是到高院与各位领导及一线法官学习交流,想了解国家层面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从实务的角度就如何提高人才培养向学院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三是按照与省高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要求,举行贵州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创新基地挂牌仪式。

蒙黎明就到省高院进行人才培养质量调研的目的和具体安排作了说明,并希望省高院领导及各位法官从实务部门的实际需要和素质要求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法学院能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机制,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

陈永兴对法学院到高院进行人才培养质量调研表示欢迎,并就法学院派到省高院进行司法实习的研究生作了具体安排。随后,该院韦俊、冉依依、李洁、刘会羽等一线知名法官分别就学院实习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和法学院该如何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和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许多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文永辉就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具体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并表达了对司法实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的感谢,表示法学院将深入研究各部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学院教师代表也纷纷发言。

随后,举行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实施“贵州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创新基地”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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