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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赴云岩区检察院、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人才培养质量调研

2014年05月16日 14:54 法学院党委 点击:[]

法学院党委密切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培养更多高素质、能力强的法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于 5月15日下午,赴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云岩区人民法院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调研活动。参加调研活动的有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院长潘弘、副院长文永辉、学科主任文建明、谢海燕、办公室主任苏醒、党委秘书张盈盈等。

在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调研座谈会上,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饶红焰、副检察长徐辉、党组副书记但海斌等领导和各科室检察官代表出席座谈会。会议由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饶红焰主持。

首先,潘弘说明了本次赴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的主要内容:一是了解司法实务部门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征求实务部门领导、干警就如何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按照与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要求,举行贵州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创新基地挂牌仪式。

接着,蒙黎明就本次人才培养质量调研的目的和具体安排作了说明,希望检察院的领导和各位检察官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法学院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机制,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

饶红焰肯定了法学院与司法机关的交流对于改善当前理论部门与实务部门各行其是、相互封闭现状的重要意义。随后,许辉、但海斌等领导通过结合实际分析,指出当前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上,模式比较单一,教学内容更新缓慢,学生所学内容与实务需要有所脱节等问题,并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强调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别是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审查和认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接着,其他与会检察官也结合现在新进人员的情况,提出了加强法学人才培养的许多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文永辉就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具体情况作了简要说明,表示法学院将深入研究各部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卓越法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随后,法学院调研组一行又到云岩区人民法院开展调研,云岩区法院院长郑炳州、副院长谭琳、向阳、戴峥嵘等领导和各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分别就法学院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法学院该如何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和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许多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希望通过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基地的搭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此次赴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调研,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学人才培养的要求,收集到了许多关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学院下一步搞好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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