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了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根据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14〕3号)要求,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
版权所有: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主办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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