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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组织毕业生党员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2014年05月16日 14:44 jysjb 点击:[]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黔群组发〔2014〕29号)要求,根据毕业生离校在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毕业生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单独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生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于离校前集中组织召开。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毕业生党员离校的具体时间提前安排,保证参会人数。

二、参加对象

2014届全体毕业生党员。

(一)外出毕业生党员一般应回校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到学校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又相对集中的,可就近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对毕业生党员较分散且不能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在其所在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应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听取本人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基本程序

(一)认真作好会前准备。会前,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集中对毕业生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安排,并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关学习要求,提高党支部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认识,打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主持。会上,要明确会议的目的、意义、任务、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努力营造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原则性、政治性、实效性。

(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党员之间要开展普遍谈心交心,会上每个党员逐一进行发言,以党章为镜,对照党员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查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建议。党支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党支部建设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毕业生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的覆盖率达到100%。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指派联系毕业生党支部的党委(党总支)委员参加毕业生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并作好相关记录。

(二)严把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坚持把毕业生党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引导毕业生党员党的宗旨教育、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教育、文明离校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过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毕业生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四)全校其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毕业生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本单位毕业生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下一步组织本单位其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积累经验,并于6月30日前,将毕业生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复印件)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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