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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外出开展党建活动承诺书

2017年05月18日 09:37  点击:[]

贵州师范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外出开展党建活动

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师生党员集体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建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党建活动”)的规范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党员外出活动安全,现就组织师生党员集体外出开展党建活动向校党委承诺安全责任如下。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师生党员集体外出开展党建活动,必须按事先制定的且经分管学校党建工作的校领导审批的活动方案进行,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以及安排方案以外的其他活动。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为师生党员集体外出开展党建活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外出开展党建活动前,要对师生党员进行安全、文明警示教育。

三、开展党建活动期间,禁止借机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旅游,禁止组织娱乐健身和聚众赌博等活动。发现师生党员有上述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组织师生党员集体外出开展党建活动,必须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及场所,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严防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发生。

五、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只能安排工作餐,不得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进行消费,一律禁止饮酒。不住高档酒店、豪华房间,不增配高档、奢侈生活用品。

六、凡在活动中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校党委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校党委、相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导(签字):

 

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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