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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表彰毕业生党员先进个人的公示

2011年11月02日 15:46  点击:[]

经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组织部审查,报学校党委同意,拟对在文明离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刘涛等19名毕业生党员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公示如下:
文 学 院:刘 涛  法 学 院:申 苒  历政学院:韩 磊
经管学院:胡志勇  教科学院:李崇静  外国语学院:刘 璨
音乐学院:李新海  美术学院:高 敏  数计学院:帅 略
物电学院:肖心举  化材学院:胡乐兵  生科学院:杨秋锦
地环学院:王培彬  体育学院:王 乐  机电学院:雷 宁
求是学院:麦成林  旅游学院:袁 勇  材建学院:王景代
职院:夏金娜
 
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6702017、6702816 、6702032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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