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组织部审查,报学校党委同意,拟对在文明离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刘涛等19名毕业生党员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公示如下:
文 学 院:刘 涛 法 学 院:申 苒 历政学院:韩 磊
经管学院:胡志勇 教科学院:李崇静 外国语学院:刘 璨
音乐学院:李新海 美术学院:高 敏 数计学院:帅 略
物电学院:肖心举 化材学院:胡乐兵 生科学院:杨秋锦
地环学院:王培彬 体育学院:王 乐 机电学院:雷 宁
求是学院:麦成林 旅游学院:袁 勇 材建学院:王景代
职院:夏金娜
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6702017、6702816 、6702032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