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发〔2012〕17号文件规定,报校党委同意,按学校统一组织面试职位和在相关教学单位分别组织面试职位,分类扩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一)中层正职考察对象(9人)
根据面试综合测评量化计分,按公布职位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按量化计分排序):
杨 泉、陈云坤、姜 萍、潘国昌、任胜洪、冯海涛、朱 杰、杨 斌、汪 勇
(二)中层副职考察对象(23人)
根据面试综合测评量化计分,按公布职位数1:1.5的比例择优确定(按量化计分排序):
万 平、蒋雪明、帅永平、胡长华、廖光珍、吴 波、路世传、郭 锐、罗仁祥、孙 谦
张 葳、苗 庆、张 丽、冉龙杰、骆科建、潘 瑜、王少怡、王晓梅、高雅杰、田 伟
齐 松、郝国栋、陈 俊
二、在相关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
根据面试综合测评量化计分,按公布职位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按量化计分排序):
(一)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副院长考察对象(2人)
苏 明、支启军
(二)国际旅游文化学院副院长考察对象(2人)
吴佳妮、罗筱霖
(三)大学外语教学部副主任考察对象(2人)
陶满星、徐勇前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