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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银熙惠副书记参加组织部、党校党支部组织生活

2021年05月28日 16:23 组织部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24日,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部、党校党支部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的要求,在前期抓好党员个人自学的基础上,5月27日,在花溪校区行政楼主楼四楼六会议室开展组织生活,专题集中学习《条例》,校党委副书记银熙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集中学习,支部其他党员同志参加集中学习。

会上,组织部副部长何小明全文领学了《条例》,针对《条例》新修订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同大家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初步想法和意见建议。

学习结束时,银熙惠传达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以认识到位推动行动落实,以学深悟透促进知行合一,推动《条例》在学校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提出学校贯彻落实的举措。要结合组织部门职能职责,提出学校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坚持分层分类学、创新方式学、结合贯通学,将《条例》学习融入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中,一体推进、统筹落实。三是要加强《条例》宣传和督导工作。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的同时,抓好《条例》学习的督促检查,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在全校的落实落地,确保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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