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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发挥党员在教风、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1年11月02日 16:38  点击:[]

为了更好地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法学党委与行政一道,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教风、学风督查活动,切实抓好教师教风和学生学风建设。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教风、学风督查活动的通知》,成立了法学院教风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通知对认真开展教风、学风督查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安排和要求进行了说明。并针对个别教师上课迟到、教学责任心差、学生带早餐进教室、上课睡觉、迟到、缺勤和违反课堂纪律、深夜上网和外出晚归等不良行为,制定了活动的目标和内容。
组织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重点对教师到课情况、学生上课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学生生活情况进行检查。一是随机听课,检查教师的到课情况和教学情况,帮助教师发现和改进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二是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建立《法学院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联系普通同学制度》,在宿舍设立楼长,要求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与宿舍普通同学建立联系,积极带领和带动普通同学进步,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馈同学们的上课情况。三是检查课堂纪律,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和班主任课前、课后到班级了解课堂纪律,保证课堂教学井然有序。四是检查学生宿舍作息情况,政治辅导员定期带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帮助、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通过教师党员带头自查和改进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引导普通教师树立“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教师育人、为人师表”的师德师风;通过学生党员带头抵制学习、生活中的不良现象,养成惜时勤学、刻苦钻研、追求进步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普通同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成才观,培养奋发图强、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精神。建设一个有利于教师传道授业、学生成长成才的和谐环境。
据悉,本次教风、学风检查活动将从3月15日持续到6月20日。分成“宣传动员、布置工作,自学自查、寻找差距,落实整改、总结汇报”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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