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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视野中的和谐社会

2011年11月03日 12:25  点击:[]

 
社会学视野中的和谐社会

导读 
和谐社会与社会学
郑杭生(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从实践上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研究具体的条件和机制。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这样郑重地强调社会和谐,把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问题提升到这样的高度,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任务的确定,预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战略性推进,也为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和发挥作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社会学,作为研究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学科,与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关系。社会学及其各个分支学科,都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这一视角看,也可以说社会学是研究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学科。这是从正向说的。从反向来说,社会学则是研究如何减少不和谐因素,把不和谐因素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的学问。

从实践上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研究具体的条件和机制。就人际关系方面看,要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就必须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这主要是通过人的社会化机制,把社会成员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通过不断的继续社会化,使社会成员能够恰当地扮演自己的角色,以自己的合法劳动从社会获取应得的一份利益,从而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通过社会化的主要手段,把社会成员培养成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人员,以适应现代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就资源配置方面看,主要是通过社会阶层体系这一社会激励机制的建立,在合理的社会差别的基础上,激发社会活力,把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尽可能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通过社会流动机制,使社会成员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较低的阶层上升为较高的阶层。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使社会成员能够多赢互利,使社会利益关系得到协调处理。就社会结构方面看,合理的社会结构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例如,构建现代职业体系,使至今尚游离在现代职业体系之外的农民逐步进入现代职业体系,是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由来上说,社会和谐的提出与社会学的重建,都植根于现代性从旧式向新型的转变。这里,所谓旧式现代性,就是那种以控制自然资源、争夺自然资源为中心,社会和自然不和谐,使自然和社会都付出代价的现代性。上世纪与本世纪的转折之际,旧式现代性已经进入明显的危机时期。所谓新型现代性,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双赢、人与社会双赢,两者关系协调和谐,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当代世界的一系列深刻变化,进一步推动了对旧式现代性的质疑、批判和反省。探索新型现代性成为一种势在必行的潮流和趋向。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目标和任务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新型现代性的日益自觉。社会学直接产生于现代性。现代性面临重大转折之日,必定也是社会重构、个人重塑、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重建发生之时,社会学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视野调整、理论重建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中国社会学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在理论研究和具体运用上不断开拓新的空间、探索新的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
 
邓伟志(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协调作用。

人是社会化动物。尤其是现代人,无论是生理上还是智力上,都很难以个人的形式来满足需要,只能以群体的形式来增强满足人们多种多样需要的能力。因此,随着社会的进步,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把追求特定目标的人群按一定的社会规范组织起来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几百年来,这类社会组织的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组织形式由初级走向高级。现在,社会组织发达的国家平均每100人就有一个社会组织。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出现了众多的社会组织,即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已达134443个,另有民办非企业组织121343个。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社会组织具有服务的功能,为成员办实事;具有协调的功能,既能协调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也能协调国家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具有监督的功能,既监督上又监督下,尽管这种监督是柔性的,却是必需的;具有公证的功能,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负责,这种“兼顾两头”的性质,决定社会组织要公正。同时,社会组织还具有智囊团、思想库的功能,有助于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的大思路有不少就来自民间组织。

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社会冲突各国都有。在社会冲突起于青萍之末时,最先觉察的往往是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社会组织。早觉察,发预警,就可以避免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避免把只要用心解决就能妥善处理的矛盾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社会冲突发生以后,社会组织又可以充当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起到减轻冲突影响的作用。

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不具备政府的职能,但它可以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当起的作用。我们一直说,转移政府职能,转移到哪里去呢?一个重要的去处是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来承担“无限政府”所不应承担的职能,有利于把“直接政府”变成“间接政府”。而“间接政府”的形成,有利于发挥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政府集中精力抓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一直说,“小政府,大社会”。“大社会”,就是社会组织要发育壮大起来。政府肩上有千斤重担,社会组织也能挑起八百斤,政府就可以做到“人少办大事”了。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是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应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实现科学有序的社会流动
 
李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从垂直社会流动的角度看,和谐社会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上升机会;人们地位的变化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从水平社会流动的角度看,鼓励社会流动,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户籍改革,是实现我国社会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

实现科学有序的社会流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社会学的视角看,社会流动有两重涵义,一是垂直流动,二是水平流动。

垂直流动,最典型的就是人们地位的上升和下降。人们地位的上升有个人努力的因素,也有社会结构的因素。从这个角度看,和谐社会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它应该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上升机会。任何社会如果能够让其中的穷人不断地变为富人,就有无限的活力。社会学将社会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流动率偏低的社会,另一种是流动率比较高的社会。比如,贵族等级制的社会就是流动率偏低的社会,因为贵族是世袭的,这样的制度阻碍着其他阶层人员的流入。目前,我国社会的流动率是比较高的。据测算,父母子女两代人之间的流动率与美国的代际流动率近似,在国际上属于流动率比较高的社会。这说明,目前我国社会是有相当活力的。

第二,人们地位的变化应该是公平合理的。这是指社会地位变化所遵循的原则,该原则决定人们的地位为什么会上升和下降。比如,“奖勤罚懒”的原则就是对的,反之“奖懒罚勤”的原则就是错的。在这方面,我国上世纪80年代曾经出现过“脑体倒挂”现象,结果引发了很大的社会问题。而90年代以后,“脑体正挂”了,符合马克思说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的原理,这就具备了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

社会流动是有规律的,群体地位的变迁主要受产业结构演变的影响。目前,我国处在产业升级迅猛发展的时期,即第一产业农业向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急速变迁的时期。体现在社会流动上,就是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化为工业劳动力,城市工业劳动力逐渐演变为以从事专业技术、管理、销售、办公室工作的白领为主。从和谐社会的角度看,我国的社会流动目前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时期,即多数社会群体的社会地位有可能出现整体上升。当然,目前的整体上升主要发生在大城市里,一些沿海大城市出现了城市居民就业者中白领劳动者超过蓝领劳动者的现象。职业地位是人们的首要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的普遍上升是非常积极的正向指标。

水平流动,在我国目前最典型的就是人口在区域之间的流动,其中比例最高的是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当然也包括在城市之间流动的白领群体。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的总数,低的估计也有1.5亿,其中主要是跨省的流动。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流动人口在我国的基础建设和经济增长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巨大的城市流动人口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难题,比如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管理难度就非常大。此外,还有流动人口聚集区的管理问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流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关系问题、流动人口的住房与社会服务问题、农民工对于城市社区生活的适应问题、打工妹的社会保护问题,等等。这些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妥善解决巨大的人口流动带来的诸多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

从本质上看,和谐社会的主要基础就是确立我国各主要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当前,最突出的恐怕要数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关系问题。农民问题的最终解决,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所以,鼓励社会流动,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户籍改革,就成为实现我国社会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当然,由于我国农村人口的基数太大,户籍模式的改革只能采取渐进的方式。这对户籍改革分寸的把握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方面应积极推进人口的流动和城镇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又应把它控制在一定限度内,使之不超过城市的可承受力。


合理调整社会结构
 
李培林(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从社会结构的层面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针对我国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较大,农业人口比重较大,“未富先老”等特殊国情,构建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就业结构和代际结构的和谐。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合理调整社会结构,有针对性地构建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

构建城乡结构的和谐。首先,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我国的城乡差距仍然较大,这是我国的特殊国情。同时,按国际贫困标准(即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1美元,1个购买力平价美元目前约折合2.5元人民币),也就是大体相当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900元人民币的水平,我国农村目前还有1亿多贫困人口,这也是我国的特殊国情。现代化国家最有标志性的指标之一,就是农民不再是穷人。因此,应实施新世纪的减贫工程,并在“十一五”期间整合农村投入的资源,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框架。

构建区域结构的和谐。我国区域之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大,也是一种特殊国情。但问题是目前这种差距的扩大还在继续,较发达地区的收入增长水平仍快于欠发达地区。如2004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区、市)中,人均收入最高的五省(市)是:上海(8513元)、北京(7836元)、浙江(7771元)、广东(7264元)和福建(5879元),五省市人均收入为745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而人均收入最低的五省(区、市)是宁夏、青海、甘肃、黑龙江和新疆,上半年人均收入为36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因此,应当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在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上的倾斜,逐步扭转这种区域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

构建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我国贫富差距继续扩大,导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摩擦和冲突增多,有的还比较激烈。这既有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趋势限制了初级劳动力工资提升的特殊原因,也有现代财富积累速度大大加快和信息技术影响下社会组织中间管理阶层出现新分化的新情况,还有社会转型期腐败和非法致富对收入分配和民众心态的影响。因此,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福利等杠杆,对收入再分配进行科学调控,理顺工资和收入分配的秩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社会。

构建就业结构的和谐。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已经降到14%。按照正常的情况,这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比重应当相应地降到30%—35%,但目前我国这一比重仍高达49%。这给我国实现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了困难。因此,要特别注重城镇化和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比重的问题,争取在未来15年内再转移1亿多农业富余劳动力。另外,我国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后,没有出现劳动力短缺,而是呈现出劳动力在一个较长时期供大于求的趋势,就业问题一时难以根本缓解。虽然少儿的抚养比和社会总抚养比在下降,但劳动年龄人口中因失业和待业造成的抚养比在上升。因此,解决好就业问题,通过大力发展教育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是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一环。

构建代际结构的和谐。我国连续多年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取得巨大成就,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从“高出生率、高增长率”转变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已经连续10年低于替代水平,目前降到1.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7‰以下。全国总人口2004年将突破13亿,年均净增长降到800多万人左右,人口总量峰值的到来可能比专家原来预测的要早、要低。但与一些国家人口先富裕、后老化的情况不同,我国由于人均寿命延长和严格的人口控制,还没有富裕起来就过早老龄化。所以,应关注社会保障水平刚性增长与经济发展周期波动的矛盾,建立和完善重节约、广覆盖、有积累、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制。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吴忠民(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应当确立保证的规则,坚持机会平等的规则、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社会调剂的规则。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说,应促进社会阶层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社会公平和正义,精义就在于给每个人以所应得。

从具体内容和规则上看,现代意义上的公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保证的规则,即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第二,机会平等的规则,即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第三,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即根据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第四,社会调剂的规则,即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有所提高。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说,公正的规则包括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各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且恰如其分的回报;各阶层之间应当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等。

确立保证的规则,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应当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应建立在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的基础之上;同时,应能保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避免只有少数人受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形。只有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坚持使发展的成果惠及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才能真正提升社会发展的质量,保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地扩大内需,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推动力;才能使人民群众积极地认同改革、认同发展,使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

确立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有利于真正、充分、持续地激发社会活力。一方面,在参与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之前,机会平等的规则要求摒弃先赋性的因素(如特权、身份等级)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一位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拓展自由创造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参与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时,遵循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可以消除平均主义的影响,使社会成员得到自己所应得到的那一份。

确立社会调剂的规则,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我国正处在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关键时期。为了避免社会风险,有效地应对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就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事情。其一,从相对宏观的方面来看,必须建立一个合理、公正的社会分配结构,亦即以中等收入人群为主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因为中等收入人群的成员比较重视现有稳定的生活,而且其行为方式比较理性,其心理倾向相对来说也比较稳定;再者,中等收入人群是介于富裕群体和贫困群体之间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缓冲力量,它有助于缓解种种可能出现的社会紧张和冲突。其二,从相对微观的角度来看,为了实现一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状态,有必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各种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及时地实现政府职能的定位由经济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换等。

确立互惠互利的规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良性互动。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互惠互利表现为:一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增进不能以损害另一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为前提条件;换言之,富裕群体的发展和困难群体的生活改善应当同步。为了做到这一点,就需要进行必要的社会调剂,建立起完整、有效的以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的社会转移支付体系,以消除或缓解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不满和抵触,避免相互之间的恶性互动。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30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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