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指出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紧迫性。根据以往开展的“三讲”、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的经验来看,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我认为关键是要明确活动的“三个主要目的”,并着眼于“三种主要方法”。
三个主要目的
提高党的纯洁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群众观点的核心内容,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脉相承。也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集中体现。目前我们党内存在的不纯洁乃至消极腐败的问题,都是由于没有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根本宗旨造成的。实际上,如果我们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真正都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宗旨,我们党内的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可以说,这是解决作风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治本之策,克服和杜绝消极腐败的根本之途。因此,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应该是通过树立群众观点,践行党的宗旨,提高党的纯洁性,从而全面加强党的科学化建设。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当前,随着国内外形势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变化,党的执政地位面临严峻的考验和重大挑战。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四种考验”、“四种风险”,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重大而紧迫课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党的执政地位能不能得到巩固,党和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关键在于我们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认同。在这个大背景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正是我们不断增强党领导和执政的合法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大好机会。如果通过这次活动,真正解决了坚持群众路线的问题,我们就能很好地经受考验,化解风险,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确保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如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靠党的各方面路线来保障。而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的群众路线是至关重要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与“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思想路线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也是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基础和前提。领导干部从群众中来(由群众选举产生)——到群众中去(关心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从实践中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事决策)——再到实践中去(依法行政,并接受群众的检验),很好地体现了坚持群众路线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作用。我们现在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不但要将目前的这些成功经验和探索实践逐步制度化、常态化,更是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使教育实践活动不但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更是全面贯彻好党的工作、思想、政治、组织路线的有力抓手。
三种主要方法
自我教育与组织督导相结合。自我教育主要指学习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这是任何一次党内教育实践活动所不可或缺、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但仅靠这一点又是明显不够的,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组织督导。一方面,党组织对党员在开展活动中的表现,包括自我教育、相互帮助方面要监督引导,对于党员日常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的情况要监督引导;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贯彻群众路线的情况要进行监督引导。只有自我教育与组织督导紧密结合,而且既对党员督导又对党组织督导,既对活动督导,又对日常工作督导,教育活动才能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收到预期效果。
开展活动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必须具有多种形式和载体,也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效果。但要解决深层次的问题,集中活动完后还能长期显示效果,就必须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体制机制的保证。根据我们党多年来开展相关工作的实践经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坚持正面教育的经验和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坚持下去,并在长期坚持中不断加以完善。建立长效机制,紧紧扣住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鲜活经验,认真加以总结,从中概括和提炼出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普遍性特质的因素,加以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坚持下去。其实,我们对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有许多好的制度,我们一方面要加大执行力度,一方面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建立完善新的群众工作机制,比如,各级党委的群众工作统筹领导机制,全党参与机制、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活动机制、领导干部执行群众路线的规范监督机制等。
动员号召与考核奖惩相结合。除了扎实有效地做好动员号召外,要对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情况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认真严格的考核评比,在此基础上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并与干部的选拔使用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用人导向。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是否妥善地解决问题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标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把原则要求变成量化指标,不仅要依靠办事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刚性机制,而且要十分重视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柔性机制。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和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公正地评价干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交流、奖惩、培训、辞职的依据,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办事低效、态度恶劣、消极怠工的进行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弥补公务员奖惩管理上的空当。以实际的工作业绩衡量干部群众路线的执行情况和群众工作的水平高低,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如果针对集中教育活动和日常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情况,既对党员又对各级党组织进行行之有效的考核奖惩,形成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方面的争先创优氛围,我们既可以把集中教育活动搞好,又可以确保党的群众路线长期得到坚持和贯彻。
(作者: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罗一民,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