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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谱写和谐的乐章

2011年11月03日 12:10  点击:[]

――追记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同心县河西镇司法所原所长金锋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7年6月19日,司法部与宁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召开追授金锋同志“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在庄重、肃穆的气氛中,人们又一次缅怀英烈、寄托哀思。
金锋,男,回族,中共党员,1966年9月出生于新疆,1974年随转业的父亲回到故乡宁夏自治区同心县,1987年7月从宁夏自治区司法学校毕业到同心县司法局工作,2003年10月担任同心县河西镇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他坚持以服务群众为任,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特别是担任河西镇司法所所长后,他经常深入当地农户家中,奔走田间地头,为群众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信赖和赞誉。2007年2月28日,金锋在调解完一起土地纠纷后,心脏病突发,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1岁。
司法所的工作既苦又累,有时还要冒点风险。但是,为了群众的利益和安危,再苦、再累、再危险,金锋始终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河西镇是同心县的农业大镇,也是一个移民镇。4万多农民,95%以上是回民,近半是从其他乡镇移民搬迁而来的。多年来,因地界问题、土地承包问题,矛盾错综复杂,纠纷此起彼伏,影响社会安定,引发各种群体性上访、械斗事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司法局从事法制宣传工作10多年的金锋被选调到河西镇司法所任所长。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金锋知道,让他来担任所长,是组织的信任,也是组织的考验。他暗下决心,要在这个岗位上实实在在做事、全心全意服务,要让这一方土地多一些和风细雨,少一些矛盾纠葛。
上任司法所长的第二天,金锋赶到艾家湾村调解一起土地纠纷,一踏进地头,就见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将机耕路挖断后,横躺在了地头,头下枕着一把25厘米长的宰牛刀,不断高喊着 “谁敢过就捅谁!”金锋二话不说箭步上前,从当事人手中夺下了尖刀,并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规劝。最终,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了调解。
艾家湾村村民于正忠私占邻居杨志学宅基地。金锋赶到杨志学家调查情况,前脚刚走,于正忠后脚就追到了司法所,揪住金锋领口恶狠狠地说:“调解怎么不向我了解情况,你是不是收了杨家的好处费?”抡起拳头就要打人。 金锋心平气和道:“请你相信我们一定会公正处理这个问题,明天就能给你一个满意答复。” 第二天,金锋带着尺子来到艾家湾村,一经丈量,杨志学宅基地38米、于正忠42米, 于家多占了2米公共用地,理应退让。调解结果对于正忠不利,但老于却心服口服。
李沿子村开发出旱改水土地1100多亩,从外地移民搬迁来的269户农民因本地人阻拦无法耕种所分配的土地。搬迁户多次到镇政府上访,纠纷一直无法彻底解决。金锋深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这起纠纷解决不好,可能酿成刑事或治安案件。他带领司法所干部数十次深入该村,走老户,访新户,耐心细致地说服、劝解。同时,为做到调解依理、依法、公平,金锋和土地所的同志将1100多亩土地一块一块重新进行丈量。白天,他啃着干粮,就着辣酱和咸菜;晚上,打亮自己的摩托车灯,找来拖拉机开灯照亮。经过80多个日日夜夜,确定了每户移民和临近农户的耕地面积、临界线和沟、渠、路、坝。农民这才信了金锋,主动接受了他的调处意见,使这一难缠的纠纷得以化解。
金锋经常说,“司法所的工作既苦又累,有时还要冒点风险。但是为了回汉群众、村民的团结和睦,再苦、再累、再危险、再委屈,我都心甘情愿,觉得值。”
河西镇一年到头矛盾纠纷不断,许多起纠纷的平息,许多次重大矛盾的解决,都少不了金锋出面。不论是占地纠纷,还是家庭矛盾;不论是封山禁牧,还是群体上访,只要他出面,只要有他在现场,总能化怒为喜,化纷争为平和,化怨气为理解。老百姓都说,要想评理找金锋,啥活难干找金锋。在河西,金锋用自己的公心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
三年来金锋调解260余起案件,成功率达到98%以上。河西镇从过去的上访不断、纠纷不断,变得矛盾逐步减少,居民和谐相处。2006年,河西镇首次成为同心县的“平安乡镇”。
讲法要融情,讲情要依法。每次调解纠纷,金锋都坚持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一些群众不知法、不懂法,是矛盾纠纷发生的重要根源。从事多年司法工作的金锋,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他经常跟同事讲,“我们做司法工作,要给群众多讲法律、多讲道理。讲法要融情,讲情要依法,如果冒冒失失,能调解的事都会搞砸。”每次调解,金锋都注意讲法、讲理、讲情,坚持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他总是对调解对象说“做事要讲法”,并反复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使群众尽可能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与其让老百姓找到我们所里来,不如我们主动沉下去做工作。”为了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村民法律意识,金锋经常走入集市、学校和田间地头,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每逢重大节日,金锋都要组织普法展览和宣传活动。他还精心制作了一套法制宣传展板,每逢河西镇集市,就摆放在街头。任所长3年来,他每次下乡都带着给群众的“大礼包”,包括《法制日报》在内的法制报刊、法制宣传资料,见人就发。他的摩托车走到哪里,哪里的村头、群众的手中就有张贴的、散发的法制宣传材料。同事杨文玉深有感触地说:“无论有多忙,有多远,天气有多冷,他都要把法制宣传单带上。人们只要看到他,都会围上来看有没有新的宣传单。”
李沿村村委会主任金良录说起金锋,用了一连串的“非常”:“金锋态度非常好、语言非常好、法律讲得非常好,我们非常感动,为河西有这样的干部非常自豪。”金锋在普法宣传方面所做的一切努力没有白费,经过几年的宣传教育,河西群众对法律知识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河西镇党委书记王彦峰说:“过去全镇每年因土地纠纷上访的案件就有几十起,现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知法、懂法的多了,上访几乎没有了。”
对事业执着追求,对工作精益求精。多年来,金锋始终坚持刻苦钻研、务实创新,为全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样板。
每天干着平凡的工作,但金锋却有着更高的自我奋斗目标和追求。他深知“打铁还要自身硬”的道理,要做好基层司法工作,没有过硬的素质不行。平时工作再忙,他也要挤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特别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且坚持记笔记,结合实际写体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仅2006年,他就做了10本笔记约20万字。他还在阅读报刊过程中,把自己认为好的内容剪贴下来,做成剪贴本经常翻看。正是由于不懈的学习和努力,才使他调处矛盾纠纷时,有更好的对策和措施;才使他在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中,有更多的思路和办法。
土地纠纷是河西镇各类矛盾纠纷中的首要矛盾,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河西镇的社会安定。金锋在调处大量土地纠纷过程中,总结出了对土地纠纷按照政策性问题普遍查、个案问题专题查、潜伏问题深入查、苗头问题提前查,做到深调查、堵源头、抓提前、多教育;对涉及面广、纠纷对象多、复杂难调的土地纠纷,做到先摸底、后讨论、再公布、靠群众、搞联调;对一般性纠纷先讲法、后说理、再调解,让群众对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自我调整,弥补群众对法律常识、现行政策了解少而产生的偏差,待时机成熟后及时调解;对胡搅蛮缠、多次调解不能奏效的纠纷,运用法律武器、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再教育等经验,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沉下去了解民情,调处纠纷;回头来建章立制,规范运行。金锋在3年的实践中,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把业务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所有资料全部统一格式,规范了各类文书档案,建立了《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册》、《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回访登记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指导村级调委会简易矛盾纠纷情况登记表》等15种业务表册,使辖区的民事纠纷调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样板。
2006年,河西镇司法所成为宁夏自治区首批规范化建设达标司法所,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现场会在同心县召开,学习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2006年5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视察河西镇司法所时赞叹地说:“没想到在西部这么贫困的地区,还有这样好的规范化司法所;没想到大家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依然忠于职守、千方百计做好工作,这种对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换来的。”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谋私利。金锋用心实践自己的座右铭,坚持做到“三盆水”洗净身心,清白做人。
“新官上任三盆水:一盆水洗头,清醒头脑明方向;二盆水洗手,面对诱惑手不痒;三盆水洗脚,立稳脚跟身不斜。”这是金锋刚到河西上任时写在自己笔记本上的座右铭,也是他一心为民、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谋私利的真实写照。
当县司法局决定让他到矛盾纠纷最多的河西镇担任司法所长的时候,他没多说一句话,没提一条要求,收拾行李就到司法所上任。在工作中,金锋总是说:“我还年轻,要多干几件事。”在荣誉面前,他却总是说:“我还年轻,还有机会,把荣誉先给老同志。”
金锋心中始终装着河西镇的父老乡亲,他说:“群众需要,信任我,我不图名、不图利,图的是能为乡亲们干点事。”对待来访的群众,金锋如同对待自己的亲人,又是让坐,又是倒茶,从不推诿,从不敷衍,有时还垫钱为有困难的群众治病、打官司。陈德才是河西镇下河湾村人,一家四口都有残疾,与同村李某因琐事发生纠纷被打伤,找到了司法所。金锋了解到他家里很困难无法就医时,就从衣袋里掏出了200元钱,让他治病,并答应一定帮他解决问题。经多次调解无效后,金锋为陈德才代写了诉讼文书,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将李某告上法庭,为陈德才争得伤害赔偿费700元。陈德才非常感激,夫妇俩硬是用一整天时间把司法所院落的卫生彻底打扫一遍。
在民事调解中,当事人为了感谢他,有送礼的,还有偷偷送钱的,他都坚决拒绝。当所长3年,他破例收下的一面锦旗是曾经要动手打他的于正忠送的,这面“执法公正、深得民心”的锦旗一直挂在司法所的墙上。金锋说:“让它时刻鞭策咱们。”他到群众家中调解矛盾纠纷,从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与群众约定时间后,不论刮风下雨,坚守承诺,从不失约。村子距离都比较远,金锋每次下乡都要骑摩托车,不能按时吃饭是常有的事,饿了辣酱就着干粮馍啃几口充充饥。下乡的摩托车油费也大都是自己掏腰包。金锋去世后,同事在清理他的抽屉时,发现还放着15张付款单据:买墨水、笔记本、文件夹等办公用品5张,467元;摩托车加油费4张,565.36元;燃料费1张,285元;差旅费5张,253元;总计1570.36元……
舍小家,为大家。金锋始终把群众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牵挂的是群众的冷暖,惦记的是百姓的安危。
金锋和妻子结婚快20年了,由于他总是忙于工作,他们家一直没有照一张全家福。今年春节,金锋答应妻子和儿子,2008年要带他们到北京去看奥运,照全家福,庆祝结婚20周年。可是,承诺还没有来得及兑现,却成了他妻子和儿子永远的遗憾和伤痛。
作为独生子和两个儿子的父亲,金锋有着很多的家庭责任。可他把司法所的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顶梁柱。因为工作,他不能为妻子承担更多的家务活;因为工作,他不能更好地照顾体弱多病的老父亲;因为工作,他不能抽出更多的时间关心两个即将参加高考和中考的儿子。儿子在墙上贴的学习安排表,表上的监督人永远都是妈妈王晓萍的名字。
担任司法所所长后,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金锋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每天早出晚归。繁重的家务、照顾父亲、关心儿子的辛劳,终于使妻子也病倒了。但由于工作脱不开身,妻子在医院住了20多天,金锋只过去陪了1次。丈夫的突然离去让妻子王晓萍哭得死去活来,她说:“我俩1988年结婚,我总感觉他平时工作很忙,有时一个礼拜都不回来,结婚快20年了,家里的事大部分都是我来处理。他老说自己对不住我们,说等他以后退休了好好陪我检查身体,好好和孩子们在一起。”
金锋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就在去世的前两天,他还惦念着自己的工作。2月26日那天,他让同事杨文玉把镇上的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拿来,看是否把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纳入其中。也是这一天,艾家湾村村委会主任马忠到镇上办事时碰见金锋,金锋说:“两天后,你在家等着我,咱们一起去把你们村杨金兰老人的赡养纠纷调处一下。”然而他自己并不清楚,准备在县司法局开完会后去调处的纠纷,却永远也不能再去调解了。
2月28日上午,金锋和同事杨文玉在调处完石坝村农民马玉福与沙佐的土地纠纷后,疲惫地回到了城里,紧接着又匆忙赶到县司法局参加会议。到场不久,金锋突感胸闷、眩晕。随即,他捂着胸口栽倒在会场。同事们及时把他扶坐在沙发上并立即组织抢救,遗憾的是,在送往医院途中,他就停止了呼吸……
2007年3月1日那天,河西镇1000多名回汉群众自发从60公里外赶来,为他送葬。他们要看金所长最后一眼,送金所长最后一程。
回忆金锋,河西镇的干部群众常常想起他生前说过的这样一段话:“既然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就要拿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既然自己大小也是一个公仆,就要多替群众想想,多为群众办事,做人要有个人样,当官要有个官样。” 金锋带着对工作的无限眷恋走了。但他把一心为民、忘我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留在了同心回乡大地,党的好干部、好党员的光辉形象永远留在了河西百姓心中。(宁夏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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