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干任〔2025〕31 号

关于管新福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 2025 年 10 月 16 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 究决定:
管新福同志不再担任社会科学处处长、文学院院长兼党委 副书记职务;
伍权同志不再担任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部长(处长) 职务;
冯海涛同志不再担任研究生院院长职务;
龚维同志不再担任科学技术处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5 年 10 月 20 日印发
责任编辑:一审【校】:范亚光;二审【校】:卢杨;三审【校】:何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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