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干任〔2025〕39 号

关于田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田敏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可文同志任社会科学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郭栋梁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汪永江同志任基建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媛君同志任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邓昕才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彭法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副书记;
黄兴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阳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云云同志任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承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彭茂清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组织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涉及原任职务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5 年 11 月 7 日印发
【一审】范亚光 【二审】卢杨 【三审】何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