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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

2014年04月03日 17:54 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黔群组办发〔201422号)要求,为全面准确把握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重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对黔群组办发〔201422号文件规定的七个方面,即思想发动是否充分、学习教育是否扎实、征求意见是否聚焦“四风”、是否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督导工作是否到位、近期重点工作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对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中层班子集中学习是否达到要求(原为不少于3天,近期中央文件要求达到5天左右);

(二)中层党员干部是否按要求学习规定的书目,是否有学习笔记(重点检查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听取意见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查找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否带头为师生上专题党课;

(五)边学边查边改的情况(重点检查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能立行立改的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

(六)是否对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材料及时建档;

(七)检查自选(特色)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落实调研、征文、心得体会撰写情况,各单位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安排

学校将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4411日。

(二)分组情况

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的检查,按照督导分工,由七个督导组牵头分别对所督导的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分别随督导组一同参加,了解情况。

第一组:孙   黄保红   

第二组:宋锡章       

第三组:朱建华  罗阳富  韦志奋

第四组:张世泽  汪海波  马丽华

第五组:何康宁  周成海   

第六组:陈昌华  陈云坤  欧秀松

第七组:吴惠廉          

要特别注意了解学校领导联系点、省信息直报点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大指导力度。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认真小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全面回顾本单位(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主要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及时“补课”。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查缺补漏,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进行“补课”,整改提高,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

(三)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坚持做到规定动作要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既要克服抢时间、赶进度的应付心态,又要力戒观望、拖延心理;彻底消除急躁情绪、畏难情绪和过关思想。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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