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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

2014年03月03日 09:11  点击:[]

一、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一)加大学科建设力度。推动新增博士点、硕士点一级学科建设,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推进硕士点二级学科自主设置。设立学科学位专项经费,开展校内学科、学位点建设评估。积极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点,努力扩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在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教育学、生物学、政治学3个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的内涵建设与发展。围绕重点学科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和特色,增强学科集聚能力,努力形成优势学科集群;积极申报省级重点学科、特色重点学科,通过校内遴选评审立项,将部分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努力打造成为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通过5年左右时间,力争建成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二)打造特色专业。加强教师教育专业的建设,执行国家教师教育标准,形成教师教育优势特色学科群。加大教育部立项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等特色专业建设力度,推动落实教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专业率先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扶持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和音体美紧缺学科专业发展,加强教育学科、心理学科在教师教育学科群中的引导地位,推进学校内部教师教育资源的整合,建构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围绕我省实施工业化、城镇化两大战略及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的现实需求,扶持旅游类、工科类和经济类专业,尽快形成在相应领域的专业优势。建设国家、省、校三级特色专业体系,重点培育校级特色专业。

(三)推进专业校内评估。实行常态化的校内专业评估,建立专业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成立“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设立专项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分批分类对教师教育专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及理工科类专业等进行评估。加强拟建新专业认证,适度控制新专业申报。结合省教育厅专业预警名单,落实调减招生计划或隔年招生、停止招生的整改措施。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制度。

二、进一步夯实本科教学基础地位

(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加大对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对获批的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并加强建设管理。着力建设一批校级教学团队和校级特色专业,带动其他团队和专业建设。培育省级教学名师、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通过名师工程培育一批校级教学名师。坚持每年向社会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制订“贵州师范大学2013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明确培养方案的理念,分层定位培养目标,鼓励创新培养形式。投入专项经费90万元,制订各专业2013本科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启动本科人才培养改革,通过立项实施卓越教师、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代表的卓越计划,着力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核心、以教师教育类专业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支持生命科学学院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目标的综合改革,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

(六)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实践教学占总学时(学分)的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15%,理工农类专业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其中教学实习时间不低于12周。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规范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实验教材、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实训)实施计划。鼓励学生创新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引导学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行选题,支持学生在实践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加强和规范独立实验课程的开设。充分利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填平基础、专业和综合实验室必须配备的设备,补齐实践教学改革所必需的实验实训教学设备。在省内1-2个教育强县(市)、3个民族代表县创建5个校地基础教育改革协同创新实验区。建立“贵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提高实验教学设备的使用率。

(七)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严格履行《贵州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要求的本科课程学时数,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纳入本科教学检查内容,并在全校范围公示,达不到规定授课学时的教授不能参与评优评奖。除特殊情况外,对在聘期内未完成职责要求的教授,降一岗等级聘用。鼓励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试点。开展通识选修课程教授负责制试点。

(八)改革教学方式方法。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倡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形式,反对一言堂、满堂灌。改革公共课授课形式和内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课学习形式,探索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发展方向、自主选择课程等的自主学习模式。加强考试命题环节的质量管理,按课程大纲规定,实行试卷质量形式审查制度。改革学习成绩考核评价方式,涉及面大、有条件的理论性课程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实行人工监考与电子监考结合,净化考场环境。

(九)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设服务全校且支持多种教学模式、课程资源较为丰富的数字化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教师教育类专业共享的集教学技能实训、教学资源共享和教师拓展培训三维一体的教师教育综合实训平台。建设集教学、实训、培训、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为一体的示范性实训基地和产学研一体化的多个专业共享的文化体育旅游综合实训平台。建设理工科专业共享的由电子信息、机电及自动化、算法与软件设计三个子平台构成的电子信息工程综合实训平台。在“省属高校教学联盟”内,探寻“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图书互借、网络互通”实施路径,促进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十)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通过中央、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和学校匹配设立专项经费,搭建研究生教育创新平台,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开展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综合试点改革,探索高校与高校、企业等之间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协调发展;开展研究生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核心课程”建设工程,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特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设立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程、优秀导师培养工程;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实习实践基地,促进协同创新机制和成果的形成;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制;切实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力度,积极在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推行双导师制。改革和完善研究招生办法,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背景考察,逐步扩大导师组、学科专业的招生自主权。探索研究生培养弹性学制。

(十一)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专题研究,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退出机制,健全研究生考核、申诉、转学等机制,完善在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预答辩、学位评定等各环节的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建立健全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调查报告、设计、教案等)评选机制,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完善研究生导师进退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进一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十二)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切实解决发展实践中的大量科技问题。充分结合全省实施的“八大科技工程”、“六大科技行动计划”,争取在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有所作为,争取在某些领域拥有自己创造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研究成果,并加速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进一步加强与企业、产业的“联姻”和协作,积极参与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集中攻关一批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加大协同攻关力度,不断提升科技协同创新能力。重点开展各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准备工作,建立以优势特色学科和创新团队为基础,以“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为标准,整合人才、学科、科研资源,积极推进校际、校企、校所、校地深度合作,加快高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转变科技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创新人才,争取建成3-5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力争在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上有突破,为冲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奠定基础。

(十三)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积极参与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深入实施《贵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2012-2020年》,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学科研究团队建设计划、重点研究项目计划、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服务社会计划、基础支撑与信息化建设计划等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水平,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做出积极贡献。

(十四)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科研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的固定人员编制问题,作好科研机构管理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大科研平台建设力度,通过5-10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建成1-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2个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并实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数量的大幅增加。

五、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五)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编印以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岗位职责为主要内容的《贵州师范大学教师手册》,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把师德建设作为单位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十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作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实施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常态化,把教学工作业绩与科研成果条件同等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刚性要求。建立健全教研组织,有效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校院两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实施学位教育、技能培训、高层次研究等多位一体的在职培训计划。实施“名师培育工程”,每年投入专项经费80万元,整合本科教学质量如教学质量奖、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等相关项目,着力培养引领教师队伍进步的核心力量。实施“高校教师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着力提升教学人员、实验教师、教学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明确实验课教师招聘、业务进修、职称评定的具体要求。近三年每年投入专项经费90万元,用于提高管理人员和实验队伍的业务培训。

学校设立青年教师发展专项基金,着力推动青年教师专业发展。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希望,担当着学校的未来。每年投入专项经费120万元,重点支持青年教师英语培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和青年教师进修、访学研究。启动“贵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搭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平台。对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要求具有不少于1年的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教学工作经历,实行每2年不少于2个月的中小学(含幼儿园)实践制度,鼓励到中小学(含幼儿园)挂职并从事教育研究。对非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要求结合专业实际,开展与行业或企业的业务合作。

(十七)加强优秀团队建设。围绕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为核心,以教学和学术骨干为成员,制定并出台《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学科团队领衔人选拔管理试行办法》,重点建设10个优秀教学团队,形成教学名师培育与教学团队建设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培育10个学科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学科团队领衔人在推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引领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推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推行教改项目与教学团队捆绑建设,引导和鼓励团队争取高层次的教研改革项目,积极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

六、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水平

(十八)丰富对外合作办学形式。在有条件的学院大力推进双语课程建设,充分挖掘留学生教育资源,积极争取或设立留学生奖学金,依托“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努力拓展留学生教育,开展高质量、多模式的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和交换学生项目。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或联授机制。积极推进“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主动贴近、深入落实《厦门大学对口支援贵州师范大学协议(2011-2015年)》各项任务和项目,继续加强与台湾地区各大学间的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走出去”的机会。

(十九)大力拓展对外合作交流。继续推动校际合作建设,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新平台,不断拓展与境外高校和机构的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交流合作层次。积极举办、参加高层次学术会议,支持和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开展合作与交流,支持和鼓励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继续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请国家公派项目和西部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赴国外研修学习。依托“中西部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计划”,与省内师范院校合作,建立“贵州省教师教育联盟”,融入部属师范大学组成的“教师教育联盟”,共同推进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十)大力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全员培训、骨干研修、攻读博士学位、国内外考察等制度、机制,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领导为学生作形势与政策报告制度,进一步促进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十一)提升学生工作水平。以学生工作管理平台、科研平台、评价机制、创新基地“四项建设”为抓手,推动学生工作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构建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学生工作格局,推动学生工作创新,加快形成我校学生工作特色。大力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辅导员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养、科学化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全渗透,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切实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二十二)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建设,着力建强2至3个主题思想政治教育网站。进一步增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意识,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机制。进一步创新学生党支部设置方式,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和学生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权益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八、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级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应文件,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学校对本实施意见中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意见反馈、定期公布、定期考核,并与各单位绩效挂钩,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

(二十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贵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贵州师范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管理暂行办法》、《贵州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重点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及西部项目支持,做好规划方案,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加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完善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鼓励教学名师、学术骨干从事学科教学论工作。加大奖励力度,表彰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完善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教师任课资格审核,确保教师达到任课基本条件,对经教育、培训后,仍难以担任岗位的教师,安排转岗。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学院教学管理组织设置,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二十五)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学校四项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学校财务每年向全校公布教学经费预决算,并足额划拨。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的教师专业发展经费保障制度,设立教师专业发展专项经费,保障教师发展经费逐年有所增长,并保障增长部分主要用于在职教师业务培训。设立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资金,每年划拨经费100万元,连续五年支持校内重点教改研究和校—地教育改革协同创新。设立学生科研训练专项资助经费,每年划拨经费30万元,保证“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所设立的约100个项目的实施。(摘自《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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