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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爱心助学基金拟资助对象公示

2011年11月02日 15:46 贵州师范大学党员爱心助学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

根据校组通字〔2008〕14号文件精神,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提出党员爱心助学基金资助对象初步人选名单,经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确定31名拟资助对象,现将拟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6月25日—6月29日)。
如对拟资助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6月29日前与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702816 6702032
 
 
 
 
贵州师范大学党员爱心助学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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