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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干部赴基层开展驻村工作和党建扶贫工作的通知

2013年01月18日 08:57 组织部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抽调人员组建驻村工作小组及党建扶贫工作队的通知》(黔组通〔2013〕4号)精神,全省驻村工作小组和党建扶贫工作队组建工作已启动,今年我校需选派5名干部作为驻村干部、1名干部作为党建扶贫队员。现就推荐驻村干部人选和党建扶贫队员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驻村干部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甘于奉献,吃苦耐劳;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优先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强、无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有一定农村工作知识和能力的干部。

2012年度参加驻村的干部也可推荐。

(二)党建扶贫队员

从现任党员中层干部中推荐。具有党务工作经历可优先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传达,积极鼓励和动员干部赴基层锻炼。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要求,干部赴基层工作的经历作为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二)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驻村干部人选和党建扶贫队员人选的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单位可向学校党委推荐1名,于1月21日上午12:00前送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三)各单位要积极支持与参与驻村工作和党建扶贫工作,鼓励干部积极报名参加驻村工作和党建扶贫工作。驻村工作和党建扶贫工作开始后,要妥善安排好驻村干部和党建扶贫队员的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在教育培养、评优评奖、收入分配等方面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联系电话:6702033,13608536842

特此通知

                   201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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