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
喝杯茶,摆摆“龙门阵”,在天府之国的成都是最惬意不过的事情。不过,进入2005年,如果这里的官员收到纪委“请喝茶”的邀请,滋味就不那么好受了。按照成都市纪委新出台的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一旦听到对辖区内官员有不正常的反映,纪检监察机关便会先邀请这位官员喝杯茶、“聊聊天”。“请喝茶”,变成了与香港廉政公署“喝咖啡”一般的“科目”——问题不大的官员自然会受到震慑和教育;若真有问题,那就对不起,法纪伺候!成都这一注重反腐制度创新的事例,只是近几年党和政府提升反腐倡廉能力、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反腐倡廉重在能力2005年1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并强调它“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这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反腐倡廉能力,包括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方面的能力,说到底是一种控制腐败的能力——将腐败控制在尽可能低的程度内,防止其扩散蔓延。反腐倡廉能力的高低,反映了党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国外许多执政党由盛而衰,腐败往往是致命的毒素,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事实充分说明,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把提高反腐倡廉能力的要求摆在重要位置。2003年1月28日,刚刚在十六大上产生的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就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务必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鲜明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1月,中央发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我们党展示反腐倡廉能力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