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干任〔2025〕46 号

关于刘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 2025 年 11 月 13 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刘兰同志任附属中学总务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晏磊同志任附属中学总务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浩同志任附属中学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华同志任附属中学德育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川川同志任附属中学住校生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旭梅同志任附属中学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5 年 11 月 28 日印发
【一审】范亚光 【二审】卢杨 【何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