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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卫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年12月10日 18:52  点击:[]


















校干任〔2025〕45


关于欧卫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 2025 11 13 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欧卫华同志任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副书记;

袁恺雯同志任社会科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罗永美同志任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黄华宇同志任法学院党委组织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邢丹花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员(副处级)(试用期一




);

张盈盈同志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副处级) (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涉及原任职务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 11 24 日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5 11 24 日印发




【一审】范亚光  【二审】卢杨  【三审】何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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