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党委工作>>正文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切实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的实施办法

2013年10月04日 15:56 校党委 点击:[]

一、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

1.根据学校《关于加快推进公车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校党政发〔2013〕12号),继续推行校级领导用车统一调派制。

2.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公车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公务用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活动实行网上选车,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二、保持艰苦奋斗作风,严禁超标准配置和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3.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有两处以上办公用房的,要立即主动腾退;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4.办公用房一律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具以及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

三、弘扬勤俭节约作风,严禁违规职务消费

5.严禁接受、参与各类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查公务外消费。

6.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规模,合理安排外出人数和次数,防止重复考察,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

7.严格遵循学校改进工作作风五项规定,在公务接待中,要坚持接待原则,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不得私客公待,不得要求将因私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四、永葆清正廉洁本色,严禁收受会员卡和礼金、有价证券。

8.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各类会员卡,拒收礼金和有价证券。

9.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教师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10.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请吃,参与家长邀请的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五、确保清爽干净过节,严禁在节庆期间公款送礼吃喝

1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1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

13.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确保清爽、干净过节,确保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14、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做到“六个严禁”,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教育、改善民生上。

15、各学院(部门)负责人要把厉行“六个严禁”的要求传达到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禁走形式、搞变通。

16.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

17.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本实施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责令整改,严格纠正,并给予通报;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内容。财务、审计部门要对各学院(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加强审查。校纪委设立监督电话:6702035,监督电子邮箱:gzsdjw6702035@163.com

18.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