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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刘琳同志为校工会副主席人选的通知

2025年12月10日 18:50  点击:[]


















校干任〔2025〕44


关于提名刘琳同志为校工会副主席人选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 2025 11 13 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提名刘琳同志为校工会副主席人选,按《中国工会章程》进行选举,免去其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 11 24 日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5 11 24 日印发





【一审】范亚光  【二审】卢杨  【三审】何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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